广告合同
XX广告公司广告业务合同书
委托方(以下简称甲方):
承揽方(以下简称乙方):
单位(乙方)名称:
营 业 执 照 号:
注 册 地 址:
开户银行: 帐户号码:
工程负责人: 联系电话:
经友好协商,本着相互尊重原则,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业务,为明确双方责任,确保完成任务,共同信守合约,经双方协商一致,特签定如下协议,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。
一、主要要求:
项目名称:
安装地点:
项目内容:
预算总造价(大写):
二、制作期限:
本合同内容从 年 月 日制作开始至 年 月 日安装完毕。上述开竣工日期,如遇下列情况时,应相应延顺日期,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1、如遇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,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时。
2、如因甲方的施工准备工作不足,或在乙方开工后甲方提出的安装、技术或其它变更而对乙方施工有影响时。
三、工程款结算方式:
1、本合同签订之日,甲方向乙方预付总造价 50 %为预付款,暨人民币 元。
余款 50 %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。暨人民币 元
2、合同操作期间,合同外增加内容,甲、乙双方认可后,甲方应先支付增加部分款项的50%,余额50%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。
四、施工、拆除与设计变更:
1、乙方根据要求组织制作,并达到合格标准。
2、在施工中发现工作要求与结构设计不相符时,甲乙双方未及时变更设计而影响施工,由责任方负责停工损失。
3、在施工中,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停工、返工,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担。
4、施工过程中甲方应配合乙方现场的协调工作。
5、现场施工许可由甲方向所属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协调。
五、工程交验与保修:
1、乙方在工程结束后通知甲方两天内验收,逾期不验收作合格验收。
2、验收时,如果发现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,提出返工或补修意见时,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,由乙方负责。
3、乙方负责本工程维修期为一年(既验收合格日起)
六、特别说明:
该项目现场如需要临时用电,现场安装定位及其他涉及安装需要协调之事由甲方解决;
七、其他条款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广告法》的规定及行业规则,特作如下说明:
1、广告产品实物、商标、文字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委托方提供,如有虚假,
由委托方承担。
2、委托方在审定承办设计内容时,请仔细审核项目中的内容,审定后签字或认可说明,经确认后发生差错,由委托方承担所有责任。
3、合同签定后,如有单方面违约,全部责任将有违约方承担。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,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,另行签约补充合同。
八、争议解决:
本合同执行中,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,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。
1、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、本合同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3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 乙方:
联系人: 联系人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地址: 地址:
签字/盖章: 签字/盖章: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