刻石录颜体是由王汉宗颜体修改而来,重新制作和修整原字型中缺少的或有欠美观的部份,例如全半形英数、平假名、片假名、拉丁字母、俄文字母、阿拉伯数字、圈圈字、常用符号等。至于对汉字部份的修改,不外乎两种工作:一、改变字形写法,二、增補缺字。改变字形者,把字型中一些从俗的写法,改为正统的字样。例如:「青」字下方本从「円」,即「丹」;「聰」字本从「囪」,而非「囱」;「氐」字末笔为橫,不是点等。然而,由于颜体乃由毛笔楷书字体发展而來,属手写字型,因此也接受一些手书写法,如「羽」字撇笔写作「点、挑」;「糹」旁下方作三点;「飠」旁也不改作「?」等。補字者,则增造常用香港外字表中的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