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告合同
甲方: 乙方:
地址: 地址:
电话: 电话:0871—67338772
传真: 传真:0871—67338772
合计金额: 小写: 元 |
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;
1、合同签定后同时核对完制作要求,此合同方正式生效,甲方并支付 (¥ 元)预付款,施工完成甲方支付尾款(¥ 元)。
2、合同生效后,若甲方对原定内容另作改动,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。甲方负责制作品图形、文字、工艺的校对工作,校对完毕甲方必须签字认可,乙方以甲方签字要求为依据制作,若因甲方校对失误,造成的损失,均由甲方负责。
3、甲方校对后,乙方正常生产时间为 7 天,若受甲方直接影响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,乙方交货时间将后延。
4、乙方制作完成之后,协商安装施工时间。
5、乙方施工安装时,如电力、城管等三方因素,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并解决。
6、甲方委托制作的产品若出现侵权行为,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。
7、甲方若超过30天不提货,同时拖欠余款,乙方有权将甲方所制作产品自行处理,并对甲方处以每天全款0.5%的违约处罚。
8、质保1年,质保期间,如若是电流、电压或者电线损坏、天气或者他人故意损坏,乙方不给于保修,如若是自然故障、质量问题,乙方无条件维修或更换。
9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10、未尽事宜,另行协商。
以下无正文;
甲方代表签字: 乙方代表签字:
( 盖章 ) ( 盖章 )
年 月 日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