渝黔高速公路范围内"小广告"被集中清理
近段时间,针对个别单位、个人未经审批,在渝黔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或周边用地范围内私设“小广告”的问题,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展开了集中清理行动。这些违法“小广告”主要包括在高速公路边网、天桥等设施上拉设横幅;在高速公路附近设置固定广告牌;利用车辆喷涂、车载显示屏发布广告等形式。目前,执法部门正抽调专人,沿高速公路进行拉网式排查,对未经审批设置在高速公路设施上及建控区内的广告,或虽经审批但已污损、失效、影响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的户外广告,将组织拆除、整改;可以明确责任人的,还将依据《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》和相关路政法规予以调查处理。
执法人员拆除高速公路天桥上的横幅(刘宇琪 摄)
执法人员提醒:如需要在高速公路范围内设置商业广告,应首先获得市交通局许可,随后再到相应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备案开工。相关责任人应当保证施工过程和广告载体符合相应标准,不得危害高速公路设施安全和交通安全,一段时间后广告出现残缺、污损、空置的,要及时维护、更换。希望广大企业、群众都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开展宣传,在提升产品知名度的同时,共同创建规范、整洁的高速公路路域环境,展示重庆良好的对外形象。
( 来源:綦江区融媒体中心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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